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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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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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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本次招聘的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是指持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年满18周岁以上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为滨海新区卫健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4年4月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 人才网***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

如需对《招聘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4日1600至4月19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4日1600至4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14日1600至4月21日16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防疫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的岗位按实际报名情况开考岗位数量不做核减。

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应聘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1600。

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经民政部门确认后可减免报名费用。

六、笔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卫生专技岗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非卫生专技岗位和管理岗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5月12日9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出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审核后执行。对一线医务人员岗位、基层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等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不低于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及相关网站发布报考者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在报名网站予以发布。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且不满足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应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需高于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到报到环节提交

5.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如部分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方向证明等。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七、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本人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

总成绩、体检等有关安排将在面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八、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九、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及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为准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后不能直接兑现相应级别工资待遇应根据聘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情况待聘任后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应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担负。?

十一、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十二、备案

聘用后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区卫健委报区人社局审核向市人社局备案。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022-67995458 022-679954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天津卫生人才网招聘公告请点击>>> 天津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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